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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有“不开第一枪”的说法。 看起来,中国很重视“开枪”,而且很重视“先开枪” 20世纪60年代中国提出“不首先采用核武器”,这是与其他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相比说的 对世界上所有的非核武器国家,中国都没有多次承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采用核武器 首先开枪可能是不道德的(或有罪的),所以为了符合道德/法律,中国保证不首先采用核武器。 最近,这种自我约束似乎又在进化,有些学者在核武器以外的领域呼吁“不开枪第一”。 例如,在现在中印边境地区双方对峙的背景下,一个人喊着“不打开第一枪”,显然是常规武装冲突背景下的自我约束 除此之外,在我周边主权和权益纷争的背景下,比如东海和南海纷争的背景也有同样的声音 有人问我持枪的目的是什么吗? 显然是为了保障利益 为了什么? 需要合法的正当利益 那么,在千头万绪的好处中,核心好处是什么呢? 年中国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发表的《中国和平快速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的核心好处是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 我们可以理解人们希望用和平的方式维持国家的核心利益 但是,用不开枪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核心好处是,在第一枪被击中的情况下,当然要开枪反击,也就是说承认有枪用于在一定条件下开枪 那么,在维持中国核心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不开第一枪应该是有条件的 中国第一个核心国家的优点是“国家主权” 想想看。 外国军机在中国领土空实施军事侦察行动,而且屡教不改,所以在悍马不断构成侵犯中国主权的情况下,中国为了确保外国军队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有必要多次打开第一枪吗? 中国第二个核心国家的好处是“国家安全” 想想看。 当一个国家或国内外势力推行中国的国家恐怖主义/贩毒政策时,当中国获得充分的人证和物证,充分说明自己的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有必要不要开第一枪几次吗? 因为他们可能会敦促犯罪机构和个人不要惩罚他们 另一种情况是,当中国核武器面对敌国非核武器的精确攻击时,我们有必要不首先采用核武器吗? 本国核武器受到严重损失的情况下,只要对方发动常规武器攻击,中方就必须把对敌人的报复限制在对等的常规武力范围内吗? 中国第三个核心国家的好处是“领土完整” 想想看。 当初盘踞东北的日军推进东北的“独立”,成立所谓的“满洲国”时,中国的东北军看到没有打几次第一枪就失去了国土,今天的中国能容忍国家的耻辱吗? 当然永远不会 这在今天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必然对任何外国侵略军都坚决开了第一枪 中国第四个核心国家的好处是“国家统一” 台湾是还没有和大陆统一的中国国土 中国大陆努力推进和平统一,但决不放弃以非和平方式实现统一 在“台独”势力日益猖獗,外部干扰因素越来越明显的今天,用非和平方法实现统一的可能性也必然提高 根据我国2005年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以任何方式引起台湾从中国分裂的事实,发生台湾从中国分裂的重大事件,完全失去和平统一的可能性, “不和平的方法不一定是战争,但很可能是战争 在反分裂的国家统一战争中,大陆方面不排除第一枪的可能性 中国第五个核心国家的好处是“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 在国内外敌对力量对我们颠覆中国制度,引起社会严重动乱提出挑战之前,中国宪法并不排除第一枪的选择,对外和内部都是如此 当然,积极解决各种矛盾,努力缓和各种冲突因素,考验我们的管理能力 但是,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最好不要测试中方的底线 中国第六个核心国家的利益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 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粮食和能源的国际合作等都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 如果有人不想故意让中国人过上好日子,那将会有严重的结果 例如,对于亚丁湾的海盗攻击,中国海军早就派遣编队护卫,使航线上的各国商船安全 对财政困难的海盗们,中国军队早就开了第一枪,枪口还举起了一寸 不开第一枪不是绝对的,也不会陷入教条主义 联合国没有禁止在任何情况下开第一枪,规定有证据表明一个国家在面临紧迫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合法抢先 当然,美国2003年对伊拉克采取的军事行动不符合这种情况。 因为当时的美国没有面对来自伊拉克的“紧迫”威胁 笔者对外表示,将来根据联合国开枪合法性的规范,基于中国保护本国核心国家利益和地区稳定及世界和平的想法,中国不能对第一枪做出最大限度的抑制,但不保证第一枪 只有这样才能最有道德性和合规性 资料来源:作者复旦大学教授沈丁立知道《环球时报》的三观原标题:阅览《专家建议:中国不保证不打开第一枪》原文。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时讯】专家建议:中国不保证不开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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