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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12日电据中国行政信息网12月11日发布的信息,贾跃亭因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全部义务,被列为背信执行人。

根据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贾跃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支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息4,149,847.77元..

3.根据相应的回购交易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从在贾跃亭实际结算之日起,暂至2017年6月27日止,违约金为人民币9,098,872.03元。

4.支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证费142.6046万元,律师费256万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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