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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双十一”促销活动中,一些平台和商家有着复杂的优惠活动规则,并叠加了折扣、全折扣、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各种“优惠”方式,附加了各种限制和使用顺序。促销规则难以理解,消费者难以计算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了消费者的网上购物消费体验。

中消协双11调查: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突出

中国消费者协会29日发布了《2017年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称在整个双十一体验周期中,价格先涨后降、“原价”虚构和随意定价的情况更加突出。

图表数据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2017年“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

根据调查经验,不同的平台和业务有不同的预售规则、支付时间和最终支付时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对129种预售商品价格行为的调查经验,预售商品价格相对规范。但同时也发现四种商品存在价格问题,如所谓的“交叉价格”形式的虚构“原价”,预售价格不如当天双十一优惠,预售价格变化频繁,定金随机变动。

例如,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某品牌毛衣“恒源祥”在电子商务平台和天猫平台上的交叉价格为508元,但11月11日,交叉价格调整为1280元的柜台价格。但是专柜价格的声明只是在11月11日才出现在产品页面上,没有连续出现,也没有注明来源。如果消费者只看到11月11日的价格,他们会因为强烈的优惠待遇而被误导消费。

中消协双11调查: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突出

此外,非预售商品的调查经验表明,在今年的“双11”促销活动中,一些平台和商家的优惠活动规则比较复杂,各种“优惠”方式如折扣、全折扣、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叠加在一起,附加了各种限制和使用顺序,促销规则比较模糊,消费者很难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了消费者的网上购物消费体验。

中消协双11调查: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突出

在539种非预售产品中,11月11日可以以“双十一”或更低价格购买的产品比例达到78.1%,其中部分平台和商户产品存在先涨价后降价的问题,“双十一”价格上升而非下降。例如,在11月7日之前,当当平台上一个名为“汉都一社”的女装品牌的价格是152元,但在11月10日被提高到288元,然后在11月11日下降到136元,这被怀疑是通过虚假折扣诱导消费。

中消协双11调查: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突出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网上购物价格监管体系,依法惩处价格误导行为;加强平台商品的价格管理,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需要落实诚信经营的责任;消费者需要培养良好的价格意识,坚持理性消费。(结束)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中消协双11调查: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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