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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1月2日消息今天,江苏省保监局发布消息称,新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收取“虚构工资”费用;虚拟经济活动收费;“两强化、两遏制”等违法事实,并被罚款50万元。

时任新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聂对上述三项行为负有责任,并被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

新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朱燕琴对上述第一、二项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新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王对上述第二项行为负责,受到警告,并被罚款7万元。

新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银保总部原经理宋静对上述第一、二项行为负责,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信泰人寿保险因虚构工资事项套取费用等被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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