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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支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客户分类(是否属于高净值个人)和客户风险评估结果(是否符合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可以修改。

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往往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容易被销售误导的环节。

近日,《证券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中小银行网点,发现部分网点员工涉嫌非法销售。例如,在销售过程中,风险评估只是一种形式,风险预警并不存在。此外,一些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承诺理财产品的收益,甚至说“虽然产品手册写的是无担保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但实际收益是固定的”,“根据以往的表现,以前销售的几个产品都可以达到预期收益,这个产品肯定可以达到。”“我们银行出售的基金由一流的基金经理管理,以确保高财务回报”...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风险警告不存在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应确保成本能够计算、风险能够控制、信息能够充分披露。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加强客户风险预警和投资者教育。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发现部分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涉嫌非法销售。

在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北京分行,该行客户经理在向记者询问投资需求后,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据了解,该产品为定制理财产品,无担保浮动收益,起价10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5.4%,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当我们的记者问,如果他的风险水平达不到,他是否可以购买这种产品,客户经理告诉记者:“除了退休人员的风险水平没有达到,只要现任可以达到中等风险水平的风险评估。”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在北京朝阳区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网点,在得知记者想购买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后,账户经理推荐了几款净值理财产品,并表示这些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初始购买金额为10万元,预期回报率为5%。然而,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客户经理没有提及产品的风险评级,也没有询问记者关于风险承受能力的问题。当记者主动询问产品的风险级别时,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这款产品是专为高净值客户设计的。如果您想购买,您可以更改我这边的客户分类,但您需要在场。”当记者问及评估结果是否不符合上述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时,理财经理说:“你可以重新做风险评估,多选择C点或d点比较好。”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记者在上述银行的官方网站上查询了该产品,产品协议中的产品概述栏显示:“经过XX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该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产品,经过XX银行风险评估,该理财产品适合稳定、均衡、成长、进取的个人客户;本产品只销售给高净资产值及以上的客户,其中高净资产值客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1。购买单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理财产品的自然人;2.购买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3.三年内个人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总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非法口头承诺的收入

在访问期间,《证券日报》记者还发现,一些银行网点工作人员非法承诺理财产品的收入。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这位理财经理告诉记者:“我行近期销售的几种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都在5%以上,既有自营理财产品,也有部分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佣金销售。”这位财务经理还表示:“虽然这些产品在合同中没有保证,但这种回报率是固定的,可以实现预期的效益。”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巧合的是,在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该行的财务经理向记者推荐了一种保证浮动收益的金融产品,预期回报率在2.35%至6.35%之间。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款产品保证本金和收益率是浮动的,但我们可以保证最低收益率可以达到2.35%,而且之前的赎回一直没有问题,几款产品的收益率甚至达到了6%以上。”但是,记者查阅了产品说明书,发现没有书面说明产品的最低收率可以达到2.35%。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此外,该行其他分支机构和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否认了上述财务经理的说法。另一家网点的账户经理告诉记者:“我们不能保证该产品的最低收入能达到2.35%,也可能达不到,产品手册是用保证浮动收入写的。”当我们的记者说一些网点口头上承诺保证最低收入时,上述银行的账户经理说,“他们都是基于过去的表现或个人经验。这个说法有点随意,我们是按照产品手册的。介绍了这些要求。”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从事理财产品销售活动的销售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作出损益承诺,也不得口头或书面同意客户分享利益或分担损失。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许多银行网点,客户经常询问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但对投资渠道关注较少;然而,大多数银行财务经理不会主动详细解释产品类型。至于投资风险,大多数银行理财经理会巧妙地说:“目前这种产品还没有亏损的先例。”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涉嫌违规:口头兜底

一位有多年投资经验的客户告诉记者,许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仍然较弱。大多数投资者在购买时最注重回报率,一些财务经理掌握投资者的心理,在向投资者介绍金融产品时遵循避重就轻的原则。

来源:罗马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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