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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妇女已经多次走出产房与家人沟通,所以助产士没有想到这名妇女会跳进产房对面的备用手术室死去。

对8.31产妇跳楼情况的再解读

2017年8月31日,绥德医院第二妇产科病房产妇马某跳楼身亡。事故发生后,我院、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取证、死因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并与死者家属举行了三次沟通会议,表达了慰问和哀悼,通报了调查进展和初步结论。针对网上传言,我院于9月3日发布了《相关情况说明》,同时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和监督。为进一步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现就公众关注事件的相关情况和疑点解释如下:

待产孕妇跳楼身亡 医院监控截图产妇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

一、基本信息

母亲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镇张家峰村人。2017年8月30日15: 34,母亲住院,主诉为“绝经41+1周”。初步诊断:1 .第一个孩子怀孕41+1周;2 .大儿子?相关检查完成后,胎头过大(彩色多普勒超声显示双顶径为99毫米,足月胎儿双顶径一般不超过90毫米),阴道分娩难产风险高。主管医生多次向母亲及其家人解释情况,并建议剖腹产终止妊娠。母亲和她的家人都明确拒绝,并坚持阴道分娩时使用催产素诱发的子宫收缩,并签署了《产妇知情同意书》,以确认自然分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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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上午10点,产妇进入分娩等候室。分娩时,产妇因疼痛和烦躁多次离开候诊室,并要求家人进行剖腹产。主管医生、助产士和科室主任也向家属提出了剖宫产的建议,但被家属拒绝。最后,产妇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而失控。医务人员及时营救了他们,但由于他们受伤,营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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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善后处理

8月31日晚,我院首次封存了孕产妇病历、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

9月1日上午,我院成立了院内调查组,要求有关方面全力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抚家属情绪,了解家属需求。

9月2日上午,我院与患者家属进行了座谈,就患者跳楼的原因、诊断和治疗过程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9月3日上午9: 00,绥德县公安局局长来到医院,召开了警方、医院和家属三方座谈会,告知他们跳楼孕产妇死亡的初步调查结论,并建议孕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他们的异议。

三.对事件主要争议点的解释

(a)产妇死亡的原因?

公安部门出具了书面调查结论:如果排除杀人,产妇跳楼自杀。

谁拒绝剖腹产?

1.产妇夫妇在分娩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并通过指纹签字确认分娩意愿;

2.《护理记录单》记录了家庭成员分娩期间三次拒绝记录;

3.监控录像拒绝了母亲和家人之间的交流。

为什么家庭成员必须签名?

产妇签署了委托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所有相关文件。当她未撤销授权且无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时(分娩时母体血压和胎儿心率正常),未经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医务人员中是否存在任何监测错误?

1.母亲是没有精神病史的成年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即使在医院等待分娩也无权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2.一般来说,产妇分娩持续几个小时,大多数产妇会在分娩中心外起床与家人交谈或散步分娩;

3.事件发生时,候诊室有5名妇女,值班助产士在产房接新生儿,二线助产士在候诊室检查每位妇女的分娩进度;

4.这名妇女已经多次走出产房与家人沟通,所以助产士没有想到这名妇女会跳进产房对面的备用手术室死去。

(e)为什么没有医院窗户保护设施?

1.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不存在意外坠落的可能;

2.《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7章第4段明确指出:“拥挤场所是指人们聚集的地方、医院的门诊楼和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和图书馆。。。。。。旅游、宗教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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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一事件都是一场没有人愿意看到的悲剧。我们医院一直对产妇的不幸死亡表示深切的哀悼和同情。

愿尘埃落定,死者安息,生者坚强。

特此声明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待产孕妇跳楼身亡 医院监控截图产妇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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