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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发布的两项判决,7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以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乐视、贾跃亭、乐视控股、贾的全部财产,价值2.5亿元。

经审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批准。其中,经(2017)京04财保30号裁定,乐视、乐视控股、贾月婷、贾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限额为50,181,250元;经(2017)京04财保31号文件裁定,乐视、贾月婷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限额为人民币200,507,500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建行申请冻结乐视及贾跃亭等2.5亿元财产 获法院准许

根据乐视此前的公告,截至7月4日,乐视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和乐视控股共持有乐视5.2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7%,上海高院共冻结5.19亿股,占贾跃亭持有的乐视股份的99.06%。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建行申请冻结乐视及贾跃亭等2.5亿元财产 获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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