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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7月12日报道,为加强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市场秩序,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整顿车险市场秩序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强化合规主体的责任。我们不能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追求规模和份额。不得脱离公司的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绝不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汽车保险产品,进行不正当竞争。

保监会十二条规定整治车险乱象 严禁低价销售不正当竞争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成本预算、审批、会计核算、审计等内部控制管理,如实收取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通过直接业务或中间业务收取费用。不得虚开“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预辩护费”、“租赁费”、“员工绩效工资”、“理赔费”、“车辆使用费”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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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费用核算的管理和控制。对于保险销售过程中支付给保险中介机构的费用,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实记入“手续费支出”科目。汽车保险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与销售收入或保单销售数量挂钩的费用,不得计入“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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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应做好汽车保险费用的记录和分摊工作。费用不得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险种、同一集团内不同分支机构、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调整,也不得违反规定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进行调整。如果总公司和省级公司不在同级开展销售活动,则不得向总公司和省级公司收取销售费用。总行开展销售活动的,应当将销售费用分摊到保险业务所在地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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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车险中介业务的合规控制,履行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授权和管理职责。不得委托未取得法定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未取得法定资格的机构支付或者变相支付汽车保险费。不得委托或者让合作中介机构将汽车保险代理权转让给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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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发现非合作机构假借合作开展车险销售活动,应及时在官方网站、中国保险协会网站等公共渠道上声明,并依法追究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未公开申报的,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车险业务归属的内部控制,不得直接或委托中介机构异地开展车险业务。

四、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车险业务的合规控制。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络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法律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广、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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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产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审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不得利用口头协议、特别协议、补充协议、批准和退保条款变相修改或分割汽车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保险期限、权利义务和费率水平。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返还或者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凭证或者实物,或者以积分冲抵保险费、以积分换取货物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参加其他机构或个人等组织的促销活动。,并变相非法支付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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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提供机动车防灾减灾、道路救援等服务。,应在保险单的特别协议栏中注明,并在中国保险协会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独立注册平台”中注册。中国保险协会应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备案相关保险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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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产保险公司应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夸大备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高备件价格、提高工时费用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费用,以转移不当利益。不得通过支付业务保证金或包销利润分成等方式将不正当利益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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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得非法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以调整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分支机构、不同险种之间的赔付率数据,造成汽车保险业务财务数据的虚假。

八、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以拖延赔偿、克扣赔偿或者无理拒绝赔偿的方式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不必要的索赔文件。优化理赔资源配置,确保理赔服务场所、理赔服务工具和理赔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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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对照本通知的要求,对车险业务活动中存在的控制漏洞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找到差距,建立制度,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并建立一个长期机制,按照法律和法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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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国保险协会应依法组织制定和修订车险相关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完善成员单位车险市场行为的约束和管理机制,建立成员单位投诉和举报受理和核查制度。涉嫌违法的,可以提请保险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部门处理。

11.各保监局要严格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17〕34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车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的汽车保险业务、吊销保险机构营业执照、取消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措施,并严格、及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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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保监局发现财产保险公司有套汇费或其他商业贿赂费用,以及其他贪污、挪用、侵占等行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发现财产保险公司在费用账户外收取和计量费用支出,违反税法的,应当及时向税务管理部门提供涉税违法线索。发现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或者冒用保险公司名义非法开展保险销售活动,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保监会十二条规定整治车险乱象 严禁低价销售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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