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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宏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说,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一项惠民工程。

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首先,税收延伸养老保险试点的政策取向非常明确。这项政策在我国酝酿已久。200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文件)首次提出适时开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递延所得税试点。此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许多文件都表达了相同和相似的关于税收延伸养老保险政策的声明。应该说,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方向是非常明确的。

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二是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一般是在一国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前后进行的。我国201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8000美元。应该说,从经济基础来看,我们已经基本具备了,也就是说,人们有一定的能力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就是经济基础。这一经济基础也决定了实施这一政策的试点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基本成熟。从法制建设的角度来看,近年来,我国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全面推进,与保险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例如,我们现在正在推进《保险法》的修订。我国财税法律法规建设,包括税收政策改革也在同步推进,这些法律法规的建设为这一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第三,税收延伸养老保险试点是我国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安排。这一制度不仅要考虑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使尽可能多的人能够从这一政策中受益,还要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从而实现与税收征管系统的无缝衔接。有必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扩税经验,充分适应中国的国情。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我们在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所谓积极,就是积极增加政策设计的进度和力度;所谓的审慎延税养老保险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存在许多具体问题。例如,刚才提到的三个“需要”和“需要”实际上是困难。具体问题有很多,比如目前国内税收的征收,主要是由企业代扣代缴,而自由职业者由个人缴纳税款,这些都是非常现实的具体问题。在财政部的领导下,中国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和论证这项政策。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已经完成,计划正在制定中。

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下一步,在财政部的领导下,我们将与其他相关部委合作,共同努力,尽快完成这一计划,并希望在提交国务院批准后尽快实施。

第四,保险业基本做好了养老保险扩税试点的准备工作。在早期阶段,有税收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政策的基础。我们充分总结了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试点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在筹备扩税养老保险试点中,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准备:

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首先,有一个监督和监管的初步框架。其次,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示范条款中有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第三,在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信息技术保障方面,我们已经指示中国保险信息技术公司开发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试点信息系统。因此,一旦政策出台,保险业就能有效地与这一政策的实施联系起来。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黄洪: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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