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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3日晚发布消息称,北京市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出租或出售,但购房者应符合政策要求。
3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和办公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项目不得用于住宅,新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当二手项目出售给个人时,他们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他们名下没有住房,并且已经连续五年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暂停了个人购买商业项目的贷款。结果,北京成为第一个停止向个人出售商业项目的城市。
安珠京指出,在政策实施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实际成交并完成网上签约的商业项目,开发商可以维护现有设施;对于已购商品房,买方可以保留现有设施。
公告还称,所购商品房可以出租,不限于出租对象;它也可以出售,但购买者应符合政策要求。
在京居住强调中介机构可以代理出租和出售此类房屋,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具有居住功能。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明确了!北京已购商住房可出租也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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