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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7月9日下午,钟君集团控股宣布,非全资子公司恒威国际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达成协议,由中信银行作为原贷款人、融资代理人和担保代理人。

根据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相当于港币或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融资用于(包括)为偿还借款人的间接控股公司所欠的股东贷款提供资金。

根据公告,根据融资协议,融资将从第一次提款日起持续三年,由公司和借款人的其他股东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黄朝阳及其家人必须继续是公司的唯一最大股东;必须实益拥有公司至少35%的已发行股本。而黄先生或黄家族成员必须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违反相关规定将构成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因此,融资将立即到期并支付。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及其联营公司共同拥有本公司约50.40%的已发行股本。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骏集团控股:获得4亿元定期贷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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