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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7月30日,阳光城宣布将为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佛山新彩房地产有限公司和绵阳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4.82亿元融资担保..

根据公告,本公司控股100%股权的子公司阳光城市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是中国信托业委托的26亿元信托融资项下的共同债务人,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本公司持股49%的控股子公司温州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土地提供抵押,温州广悦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此次融资提供全面的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为3家公司34.82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新彩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光大银行佛山分行提供的3.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绵阳市商业银行郊区支行提供的5.3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绵阳恒辉房地产提供部分土地抵押,本公司对此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46.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母公司净资产的54.6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837.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13.08%。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78.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43%。上述三种担保的实际总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母公司净资产的397.15%。除上述三种担保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阳光城:为3家公司34.82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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