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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投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宣告了中国“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共有7个系列1260条。其中,提到了财产继承、买卖和租赁、财产管理、土地产权、居住权等与“住房”有关的问题。

“以房养老”被坑?居住权入法守护“安居梦”

从7月10日起,人民日报房地产频道和“人民建筑观”栏目推出了一系列报道,这将有助于您了解《民法典》中的“房屋”。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住房权益等问题,往往会出现权力与利益的博弈。为了回应公民对更好生活的要求,《民法典》首先提到了居住权。

什么是居住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立居住权?居住权的建立会有什么影响?

案例研究:

最近,广东的一个司法机构调解了一个案件,涉及一个村庄的两位年迈的父母,以及收养的长子和次子。由于家庭冲突,母亲独自生活,而父亲和他的第二个儿子生活在一起。由于拆迁,该村被分配了三套房子,第一套是根据长子祖父的遗嘱分配给长子的,另外两套房子属于次子。矛盾的是,母亲想要一所自己拥有的房子。经过司法局多次调解,三方矛盾得到初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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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子留给母亲一间套房居住,长子支付装修费用,二儿子保留所有权,居住权属于母亲。

民法典:申请居住权后,你可以一直生活,不能被动离开。

《民法》第366条规定,权利人有权根据合同占有和使用他人住所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和生活的需要。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租赁权和居住权的区别是免费确定的。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是在登记时确立的。不得转让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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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在什么情况下确立居住权是合适的?

北京安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继超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介绍了几个常见情况:

企业为员工提供稳定的住房更加方便,可以为员工设立居住权;

在家庭财产分割中,当老年人的遗产被分配时,居住权的确立可以在不影响财产分割的情况下保护老年人的居住权;

由于土地的性质,一些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很难收回投资,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建立居住权来盘活资产和收回投资;

有些家庭以孩子的名义买房,一家人住在一起。如果孩子长大后打算卖房抓人,居住权可以防止父母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在“逐户养老金”模式下,老年人将他们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并继续领取养老金,直到他们去世。在实际情况中,一些机构以此名义骗取老年人的房产,导致老年人不知不觉低价出售房产,最终失去房屋和住所。现在,有了居住权的陪护,老年人的权利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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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济超提醒说,《民法典》实施后,二手房买卖增加了必要的程序。买房时,你不应该只询问房子的所有权、司法查封、抵押等。,还要注意询问房子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住房管理局登记,即使它已经确立,房屋的价值也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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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王济超的分析,当同一家庭成员分配财产时,除了讨论未来房屋的产权问题,居住权也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博弈战场,这将对财产的价值、变现方式和周期产生很大的影响。今后,在核实一个人的房地产资产时,在过滤了居住权之后,房地产估价的方式将会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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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表示,这是中国法律首次规定居住权,居住权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租赁属于债权,用益物权高于债权。如果居住权被界定为一项权利,居住权将受到保护,侵犯居住权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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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以房养老”被坑?居住权入法守护“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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