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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8日,新城控股发布了涉及其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告,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新城创基于17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书面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沈[2020]4431号)。

据了解,2015年11月,新城创智与银丰地产签订了《济南市历下区刘志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共同开发项目的土地为济南市规划局。(1)第163 [2014]号文件确定的A组a-1、a-2、a-3、a-4、A。2018年5月,新城创智以银丰地产未违反《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合同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丰地产继续履行。

新城控股: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书面受理通知书

新城创基因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人民法院第283号民事判决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鲁民初第62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银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亿元,预计利润损失20亿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新城控股: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书面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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