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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10月31日电-今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过去三年“亮剑行动”的“阶段性成果”。
据悉,自2015年以来,中国保监会连续三年开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亮剑行动”启动以来,已向全国派出925个检查组和2871人次,对涉及42个法人实体的923个保险分支机构和银行机构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已有157家保险机构被罚款2540.7万元,254名个人被罚款827.65万元。
其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迪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总公司被罚款454万元,25名个人(8名高级管理人员)被罚款176万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保监会"亮剑行动"三年成果:人保财险等8家总公司遭罚4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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